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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商品期交所公布春節前后風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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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8-02-08 09:11

  期貨日報2月7日報道:昨日,國內三家商品期貨交易所公布2018年春節期間市場風險控制措施,對春節前后相關品種交易保證金比例和漲跌停板幅度進行調整,并對連續交易時間作出安排。

  上期所通知稱,2月15日至2月21日為節假日休市,若2月13日未出現單邊市,當日收盤結算時起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漲跌停板幅度調整如下:黃金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5%調整為7%,漲跌停板幅度由4%調整為5%;白銀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6%調整為8%,漲跌停板幅度由5%調整為6%;銅、鋁、錫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7%調整為9%,漲跌停板幅度由5%調整為6%;鋅、鉛、石油瀝青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8%調整為10%,漲跌停板幅度由6%調整為7%;鎳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8%調整為11%,漲跌停板幅度由6%調整為8%;螺紋鋼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9%調整為11%,漲跌停板幅度由7%調整為8%;熱軋卷板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8%調整為11%,漲跌停板幅度由6%調整為8%;天然橡膠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9%調整為12%,漲跌停板幅度由7%調整為9%;線材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維持為20%,漲跌停板幅度由5%調整為7%;燃料油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維持為40%,漲跌停板幅度由5%調整為7%。

  如遇上述交易保證金比例、漲跌停板幅度與現行規則規定的交易保證金比例、漲跌停板幅度不同時,則按兩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執行。

  2月22日恢復交易后,自第一個未出現漲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盤結算時起,上述品種期貨各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漲跌停板幅度恢復至原有水平。關于交易保證金和漲跌停板的其他各項規定按《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執行。

  鄭商所對春節期間各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調整:自2月13日結算時起,除菜籽、強麥外,其他品種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由原比例調整至10%,漲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調整至7%。2月22日恢復交易后,自第一個未出現單邊市的交易日結算時起,各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恢復至正常水平。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標準的期貨合約,仍按原規定執行。

  根據通知,大商所對各品種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作如下調整:自2月13日結算時起,將黃大豆1號、黃大豆2號、雞蛋、豆粕、豆油、棕櫚油、玉米、玉米淀粉、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品種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分別調整至7%和9%;將鐵礦石品種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分別調整至9%和11%;焦炭、焦煤、膠合板和纖維板品種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維持不變。

  2月22日恢復交易后,自各品種持倉量最大的兩個合約未同時出現漲跌停板單邊無連續報價的第一個交易日結算時起,各品種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分別恢復至調整前的標準,即黃大豆1號、豆粕、豆油、棕櫚油、玉米、玉米淀粉、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品種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分別恢復至5%和7%;黃大豆2號品種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分別恢復至4%和5%;雞蛋品種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分別恢復至5%和8%;鐵礦石品種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分別恢復至8%和10%。

  對同時滿足《大連商品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有關調整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的合約,其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按照規定數值中較大值執行。

  連續交易時間方面,上期所和鄭商所通知稱,2月14日當晚不進行連續交易。2月22日所有期貨、期權合約集合競價時間為上午8時55分至9時。2月22日當晚恢復連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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