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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廢汽車的“五大總成”有望再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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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4-03-25 10:01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新版《報廢汽車回收管理條例》(簡稱新版《條例》)將于近期出臺,“五大總成”可以再銷售。以前,這是不允許的。

   消息

   《報廢汽車回收管理條例》將出臺

   近日,一則有關報廢汽車回收的新聞,吸引了車主沈先生的注意。

   據大智慧通訊社報道稱,全國工商聯汽車經銷商商會執行副秘書長朱孔源表示,近日接到國務院有關部門對新版《條例》的內部意見征詢函,新版《條例》已經成文,將于近期出臺。

朱孔源說,新版《條例》與老版《條例》相比,有“巨大的改變”,相當大比例的報廢汽車將可以進入正規的流通體系。

   中國物資再生協會會長劉堅民此前曾透露,新的報廢汽車管理辦法將繼續實行資格認證制度。此外,原來的管理辦法不允許銷售五大總成(發動機、方向盤、變速器、前后橋、車架),新版《條例》規定拆解企業可以將“五大總成”銷售給再制造企業。

   此舉,被媒體解讀為,對從事報廢汽車回收業務的公司來說,將迎來一個發展機遇。

   業內

   條例多次修改,協調比較麻煩

   提起將要出臺的新版《條例》,河南一大型報廢汽車回收公司的高層薛先生說,他已經參與過三四次意見征詢了,但不知為何至今未見該《條例》出臺。

   他說,新版《條例》由國務院法制辦會同商務部、公安部、質檢總局、環保部等單位聯合起草,早在2011年就已下發到各地的商務部門,并召集業內人士參與研討,提出修改意見。

   “每次看到的內容都不一樣,新舊《條例》會做一對比,哪些保留哪些刪去。”薛先生舉例說,第一稿限定了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注冊資本為10萬元,第二次變成了50萬元,第三次變成了100萬元,這次則取消了注冊限額。

   至于新版《條例》難產的原因,薛先生說,因為涉及部門比較多,上路行駛安全問題、拆解時的環保問題、質量問題,各部門思考的問題不一樣,協調起來比較麻煩。

   “現在,報廢汽車回收后,將拆解成鋼鐵出售,但是,鋼鐵價格越來越低,1月份的鋼鐵價格創20年來最低。”薛先生說,如果允許“五大總成”出售給再制造企業,回收企業的收益將會有所提高。

   觀點

   業務量偏少,企業經營困難

   不過,對于目前現狀是否能得到很大的改變,業內人士并不看好。

   據了解,目前,河南省共有報廢汽車回收企業30家,其中鄭州兩家。但從整體經營上看,業績都不理想。

   “這里面有兩個原因,一是觀念問題,二是管理問題。”薛先生說,很多人對報廢汽車的回收認識不足,因回收價格較低,車輛報廢后不走報廢程序,而是流入了其他渠道。而政府部門在監管上,沒有切實可行的強制措施,無法將報廢汽車統一到回收企業。

   由此,導致了眾多回收拆解企業業務量偏少,收益偏低。

   “現在,拆解一輛車,拆解費200元/噸,再加上人工成本,費用很高,多數企業生存困難。”薛先生說,現在能夠進入拆解流程的汽車,多數都是公務用車,很少有私家車。

   鄭州市交巡警四大隊民警高磊說,很多車主把車遺棄在路邊,成了“僵尸車”,阻礙交通,影響市容。他們曾多次集中治理,將車拖走,但仍然難以根絕。

   劉堅民曾表示,目前報廢汽車回收行業問題較多。中國報廢汽車開具回收證明的比例僅為20.60%,未開證明回收量占到20%,非法回收拆解和社會沉積量分別占到30%和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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