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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對華盤條發起反傾銷調查 二維碼
發表時間:2016-09-02 09:23 8月31日,印尼反傾銷委員會對進口自中國的盤條發起反傾銷調查。 商務部貿易救濟局負責人就此發表談話指出,印尼方于2015年8月對同一產品征收為期3年的保障措施稅,目前征稅措施尚在實施中。對同一產品再次采取貿易救濟措施必將造成對產業的過度保護。 該負責人表示,過度保護國內產業只會對印尼經濟發展造成負面影響。關于本次調查,中國政府將支持中國鋼鐵企業與印尼業界和調查機關繼續保持溝通,尋求妥善解決方案,避免雙重救濟,也希望印尼調查機關公平、公正、透明地開展調查,保障中國企業的應訴權利。 澳大利亞對華鍍鋅板發起反傾銷期中復審立案調查 2016年8月30日,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發布第2016/86公告稱,應SynnIndustrial Co.,Ltd、江陰宗承鋼鐵有限公司(JiangyinZongchengSteelCo.,Ltd)、燁輝企業股份有限公司(YiehPhuiEnterpriseCo.,Ltd)和鞍鋼股份有限公司(AngangSteelCompanyLimited)的申請,對進口自中國和臺灣的鍍鋅板(ZincCoated(Galvanised)Steel)進行反傾銷期中復審立案調查,調查期為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涉案產品的海關編碼為7210.49.00\55、7210.49.00\56、7210.49.00\57、7210.49.00\58、7212.30.00\61、7225.92.00*\38*和7225.92.00*\71*。利益相關方最晚不遲于2016年10月6日提交本期中復審立案調查相關書面材料。 2012年9月5日,澳大利亞對進口自中國、韓國和臺灣地區的鍍鋅板和鍍鋅鋁板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11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損害調查期自2007年7月1日起。2012年11月26日,澳大利亞對進口自中國的鍍鋅板和鍍鋅鋁板進行反補貼立案調查,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11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損害調查期自2007年7月1日起。2013年8月5日,澳大利亞對進口自中國、韓國和臺灣地區的鍍鋅板和鍍鋅鋁板作出反傾銷和反補貼肯定性終裁:裁定中國涉案鍍鋅板的傾銷幅度為6.8%~62.9%、補貼幅度為5.2%~22.8%;韓國涉案鍍鋅板的傾銷幅度為<2%~28.5%;臺灣地區涉案鍍鋅板的傾銷幅度為<2%~8.6%;中國涉案鍍鋅鋁板的傾銷幅度為5.5%~19.3%、補貼幅度為5%~21.7%;韓國涉案鍍鋅鋁板的傾銷幅度為<2%~7.7%。2014年10月13日,新出口商江陰宗承鋼鐵有限公司申請對進口自中國的鍍鋅板進行反傾銷快速復審。2016年3月18日,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發布公告稱,修改本案原始雙反終裁公告的涉案產品描述。 報名留言 報名留言 副標題 報名留言看樣項目名稱 * 企業名稱 * 聯系人 * 手機 * 電子郵件地址(無的,填 1@1.cn) * 其他 驗證碼 * 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