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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沙鋼集團廢鋼采購價格詳細列表 二維碼
發表時間:2015-01-06 10:36
2. 廢鋼交貨必須按合同數均勻發貨。 3. 廢鋼中嚴禁混入密封容器,易燃物品,摻假,凡卸貨中被發現摻假扣除3-20倍數量外,另處1000-10000元的罰款,再次發現將取消供貨資格。凡發現易燃易爆物品,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4. 對粉末冶金件、生鐵管、火燒鐵、電焊條頭、再生生鐵、瀝青柏油桶、油漆桶、搪瓷制品、鍍銅等有色金屬廢鋼、鋼絲繩等一律拒收,故意摻入廢鋼內,按實際重量3-20倍扣除重量。 5. 嚴格按照上述規格要求供應廢鋼,凡發現有超長的,按200元/噸扣除切割費;凡發現不符合要求的廢鋼一律退貨。 6. 嚴禁罐(郵箱)裝及袋裝廢鋼、橡膠件混入廢鋼內,如發現后除沒收外,處以1000元以上的罰款。 報名留言 報名留言 副標題 報名留言看樣項目名稱 * 企業名稱 * 聯系人 * 手機 * 電子郵件地址(無的,填 1@1.cn) * 其他 驗證碼 * 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