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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對原產美國進口聚酰胺-6,6切片征收反傾銷稅 二維碼
發表時間:2021-10-14 10:02 2021年10月12日,商務部發布了一則關于原產于美國的進口聚酰胺-6,6切片反傾銷措施期終復審裁定的公告。 原文如下: 商務部公告2021年第29號 關于原產于美國的進口聚酰胺-6,6切片反傾銷措施期終復審裁定的公告 【發布單位】貿易救濟局 【發布文號】商務部公告2021年第29號 【發文日期】2021年10月12日 2009年10月12日,商務部發布2009年第79號公告,決定對原產于美國、意大利、英國、法國和臺灣地區的進口聚酰胺-6,6切片征收反傾銷稅,反傾銷稅稅率分別為美國公司25.2%-37.5%、意大利公司5.3%-20.9%、英國公司20.9%、法國公司20.9%、臺灣地區公司20.9%,實施期限為自2009年10月13日起5年。2015年10月12日,商務部發布2015年第37號公告,決定自2015年10月13日起對原產于美國、意大利、法國和臺灣地區的進口聚酰胺-6,6切片繼續征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對原產于英國的進口聚酰胺-6,6切片的反傾銷措施到期終止。2020年10月12日,應中國大陸聚酰胺-6,6切片產業申請,商務部發布2020年第42號公告,決定自2020年10月13日起,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聚酰胺-6,6切片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對原產于意大利、法國和臺灣地區的進口聚酰胺-6,6切片的反傾銷措施到期終止。 商務部對如果終止反傾銷措施,原產于美國的進口聚酰胺-6,6切片對中國大陸聚酰胺-6,6切片產業的傾銷和損害繼續或再度發生的可能性進行了調查,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以下稱《反傾銷條例》)第四十八條作出復審裁定(見附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復審裁定 商務部裁定,如果終止反傾銷措施,原產于美國的進口聚酰胺-6,6切片對中國大陸的傾銷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對中國大陸聚酰胺-6,6切片產業造成的損害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 二、反傾銷措施 根據《反傾銷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商務部根據調查結果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繼續實施反傾銷措施的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自2021年10月13日起,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聚酰胺-6,6切片繼續征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 征收反傾銷稅的產品范圍是原反傾銷措施所適用的產品,與商務部2009年第79號公告中的產品范圍一致。具體如下: 被調查產品名稱:聚酰胺-6,6切片,全稱聚己二酰己二胺。 英文名稱:Polyamide-6,6。 化學分子式:[NH(CH2)6-NH-CO-(CH2)4-CO]n 物理化學特征:為半透明或不透明的乳白色結晶聚合物。 主要用途:聚酰胺-6,6切片是一種合成樹脂,廣泛用于注塑、紡絲、改性等方面,是電子電器、軍工、汽車、鐵路配件、紡織等領域的應用材料。 該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39081011。該稅則號項下經螺桿二次混煉加入玻璃纖維、礦物質、增韌劑、阻燃劑的改性聚酰胺-6,6切片(簡稱改性聚酰胺-6,6切片)不在本次被調查產品范圍之列。改性聚酰胺-6,6切片分為增韌型、增強型、阻燃型和填充型,其中增韌型改性聚酰胺-6,6切片的密度低于1.12克/立方厘米,增強型、阻燃型和填充型改性聚酰胺-6,6切片的密度高于1.15克/立方厘米。 征收反傾銷稅的稅率與商務部2009年第79號公告的規定相同。調查期間,美國奧升德功能材料有限公司(Ascend Performance Materials Operations LLC)因英文名稱發生變更,申請由更名后的公司繼承Ascend Performance Materials LLC在聚酰胺-6,6切片反傾銷措施中的權利義務。經審查,調查機關決定接受公司的名稱變更申請,同意由Ascend Performance Materials Operations LLC繼承Ascend Performance Materials LLC在聚酰胺-6,6切片反傾銷措施中所適用的31.4%反傾銷稅稅率。以Ascend Performance Materials LLC名稱向中國大陸出口的聚酰胺-6,6切片,適用原反傾銷措施中“其他美國公司”所適用的37.5%反傾銷稅稅率。具體美國公司稅率如下: 1. 奧升德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 31.4% (Ascend Performance Materials Operations LLC) 2. 英威達有限責任公司 ?? ????? 25.2% (INVISTA S.A.R.L.) 3. 其他美國公司 ?????????????? 37.5% (All others) 三、征收反傾銷稅的方法 自2021年10月13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于美國的聚酰胺-6,6切片時,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繳納相應的反傾銷稅。反傾銷稅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從價計征,計算公式為:反傾銷稅額=海關完稅價格×反傾銷稅稅率。進口環節增值稅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反傾銷稅作為計稅價格從價計征。 四、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對本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本公告自2021年10月13日起執行。 報名留言 報名留言 副標題 報名留言看樣項目名稱 * 企業名稱 * 聯系人 * 手機 * 電子郵件地址(無的,填 1@1.cn) * 其他 驗證碼 * 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