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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固廢法》關于生活垃圾管理的相關條款 二維碼
發表時間:2021-03-09 10:59 “由于《關于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若干意見》的出臺晚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下簡稱《固廢法》),因此其實質性內容并未在《固廢法》中得到體現?!痹诮衲耆珖鴥蓵?,全國政協委員萬捷依然一如繼往地關注垃圾分類問題。 萬捷表示,2020年4月,《固廢法》完成第二次修訂;2020年11月,《關于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若干意見》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對生活垃圾分類提出了更為全面和更為細化的要求。 一些城市的垃圾分類組織領導不到位,管理方式較為粗放 他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應將《關于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若干意見》中的一些關鍵措施和長效機制,通過修正《固廢法》關于生活垃圾管理的相關條款,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垃圾分類不僅是基本的民生問題,也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是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重要組成部分。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的部署安排,2020年我國先行先試的46個重點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其他地級城市實現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 萬捷認為,目前我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總體上還處于起步階段,仍有一些城市的垃圾分類組織領導不到位,未能明確各部門職責范圍;管理方式較為粗放,尚未建立小區層面的實效評估體系;動員居民主動分類存在難度,過于依賴二次分揀;對廚余垃圾分類純度要求不足,導致無法資源化等問題依然存在。 “《關于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若干意見》正是在回顧既往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在全國范圍內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提出了指導性要求,和更有針對性、可操作性的解決機制?!彼J為,生活垃圾分類制度的完善,是進一步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回應現實挑戰的重要途徑。《固廢法》已在我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但也亟待完善有關生活垃圾分類治理的具體法律規定和條款。 相關條款如何修正?還有哪些方面需要進一步完善? 經過調查研究,萬捷提出了四方面建議。 建議一:明確主體責任。將《固廢法》第43條第1款修改為:設區的市級地方人民政府擔負起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主體責任,建立本行政區域范圍內市、區、街道、社區四級聯動機制,明確各有關部門責任,加強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能力建設。 建議二:加強科學管理,明確源頭分類目標方向。構建設區的市級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推動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制度和生活垃圾定時定點分類投放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臺賬制度,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應當建立生活垃圾管理臺賬,記錄責任范圍內實際產生的生活垃圾的種類、數量和去向等信息;推進廚余垃圾資源化利用,確保已分類的廚余垃圾進入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得到資源化利用。 建議三:推動習慣養成,建立垃圾分類基層共治機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建立健全以居民區、村黨組織為領導核心,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業主等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鼓勵志愿者和社會組織參與垃圾管理工作,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社會組織、志愿者組織等開展垃圾分類宣傳、示范、監督活動。 建議四:形成長效機制。建立“不分類、不收運”制度,建議明確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單位應當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裝混運”,拒不改正的,收集、運輸單位可以拒絕接收;建立生活垃圾計量收費、分類計價制度,《固廢法》第58條第2款建議改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實際,制定分類計價、計量收費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準;建立垃圾分類目標責任制考評機制,建議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以提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為核心的生活垃圾管理目標責任制,健全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成效評估機制,采取社會監督等方式開展相關評估。 報名留言 報名留言 副標題 報名留言看樣項目名稱 * 企業名稱 * 聯系人 * 手機 * 電子郵件地址(無的,填 1@1.cn) * 其他 驗證碼 * 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