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詳情

一文了解我國醫療廢物資源化利用現狀

 二維碼
發表時間:2021-01-26 10:13

2003 年“SARS”疫情暴發之后,醫療廢物的管理和安全處置問題引起了國家和社會的廣泛關注。《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廢物分類目錄》以及《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相繼出臺,進一步規范了醫療機構內部醫療廢物的管理工作;《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技術規范(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的出臺,進一步規范了醫療廢物的處置方式以及法律責任。我國已經逐漸構建起一套法律體系,極大地推動了醫療廢物科學分類、規范處置的管理進程。

醫療廢物處置的現狀

發達國家工業化進程開展得較早,在 20 世紀50 年代就開始了對危險廢物管理及處置的研究,目前基本上走上了專業化和法制化軌道。其具體做法包括:注重源頭治理,使廢物減量化;廢物處置方法以焚燒和填埋為主,注重資源循環利用;建立了較完整的法律法規體系和污染控制標準。

根據《危險廢物名錄(2016版)》,醫療廢物屬于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分類按照《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執行。《2018 年全國大、中城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年報》數據顯示,全國 2017 年度實際收集和利用處置危險廢物量為 2252 萬噸,其中 , 利用危險廢物 1515 萬噸,處置醫療廢物 91 萬噸,采用填埋方式處置危險廢物 143 萬噸,采用焚燒方式處置危險廢物 137 萬噸,采用水泥窯協同方式處置危險廢物 71萬噸 , 采用其他方式處置危險廢物 267 萬噸。2017年危險廢物的利用率達到了 67.3%,但醫療廢物仍以處置為主,資源利用較少。

醫療廢物的處置技術分為焚燒技術和非焚燒技術。我國經歷了從分散到集中、從粗放到規范、從焚燒到非焚燒處置技術的轉變,并逐步形成了焚燒與非焚燒處置技術并存的技術態勢。我國醫療廢物處置的理念,注重對醫療廢物的末端控制而忽視了從源頭的減量和廢物的資源化利用。根據我國相關法規,經過非焚燒消毒處置后的醫療廢物仍要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廠或生活垃圾焚燒廠處置,使得醫療廢物的資源化利用率較低,塑料填埋難以降解,焚燒會產生二噁英,未能從根本上降低對環境的污染。而國外的做法是經過消毒和無害化處理后的醫療廢物可以作為循環資源再利用,從而減少原料的消耗,達到減排的作用。

根據 2005 年衛生部和環境保護部發布的《衛生部關于明確醫療廢物分類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辦醫發〔2005 292 號),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器械,不論是否剪除針頭,是否被患者體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屬于醫療廢物,均應作為醫療廢物進行管理;使用后的各種玻璃(一次性塑料)輸液瓶(袋),未被患者血液、體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屬于醫療廢物,不必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但這類廢物回收利用時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時應符合不危害人體健康的原則。將此類“受控類廢物”從醫療廢物行列排除,進行資源化的試點,是對醫療廢物資源化的一次嘗試,但是缺乏后續政策、技術和管理條件的支持。多年過去,輸液瓶(袋)的資源化未能有效進行,尚缺乏相應規范,混有醫療廢物的輸液瓶袋成為非法處置、倒賣醫療廢物的重點領域。受利益驅動從而滋生地下非法買賣,導致一些混有醫療廢物的輸液瓶(袋)被粉碎加工成兒童玩具、餐盒等各種商品,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此外,非焚燒處理技術不能有效處理的化學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去向不明,區域間不同設施和不同處理技術的協同機制和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政策的動態調整機制尚未建立。

醫療廢物資源化的必要性

垃圾是錯了位的資源。目前在日本、西歐各國廢物資源化利用率已達 60 % 左右。在我國,由于經濟快速增長,增長方式粗放,資源消耗大,工業污染源治理的投資缺口較大 , 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有所增加,環境形勢依然十分嚴峻。

醫療廢物的危險性具有雙重性,一方面,醫療廢物可能含有傳染性病原微生物、化學污染物及放射性物質等有害物質;另一方面,醫療廢物的處置過程也會對環境造成危害。科學證實 , 醫療廢物在焚燒過程中會產生二氧化碳、微量氮氧化物、硫化物、鹵化物、可揮發的金屬及其他化合物、煙粉塵等,甚至某些有機物在焚燒過程中還有可能產生二噁英,國際組織已把二噁英從可疑致癌物重新劃分為人類一級致癌物。醫療廢物如采用非焚燒技術處理后進行填埋,其中的塑料類因為難以降解,將成為持久性有機污染物 (POPs),對環境造成危害。由上述可知堅持垃圾減量化和無害化處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為了遏制 POPs 的危害, 2001 5 月,世界各國政府在瑞典簽署了《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2004 6 25 , 我國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了批準我國加入該公約的決定,該公約于 2004 11 11 日對我國正式生效。根據公約中相關要求,我國開展了“中國醫療廢物可持續環境管理項目”,通過政府政策、行政管理、示范推廣、技術提升等,采用最佳可行技術 / 最佳環境實踐(BAT/BEP),以實現醫療廢物規范管理,減少POPs 的排放。醫療廢物不充分燃燒是 POPs 的主要來源之一,只有通過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才能從根本上解決 POPs 的排放問題。

醫療廢物資源化的可行性

目前,經過多年的發展,我國已經摸索出一套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方法,自 2003 年以來,我國工業固體廢物的產生量持續逐年增加,綜合利用率始終保持在 60% 左右,在 2009 年達到最高值 67.76%之后,便稍微下降而維持在相對較低的水平。在政策法規層面,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對于資源化利用都給予了肯定與鼓勵。《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四條就提出:“保護環境是國家的基本國策。國家采取有利于節約和循環利用資源、保護和改善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使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四條也指出:“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堅持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的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采取措施,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量,促進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降低固體廢物的危害性。”國家最新修訂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征求意見稿)中,提出對于未列入《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中的危險廢物,在環境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經省級環境生態部門同意,實行危險廢物“點對點”利用,即:一家單位產生的危險廢物,可直接作為另外一家單位的生產原料進行使用,利用過程不按照危險廢物管理。這些法律法規的頒布和實施為我國醫療廢物的管理與處置提供了明確法律保障和技術引導,為我國的生態文明建設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在技術層面,醫療廢物綜合利用所需要的技術、設備、工藝等條件已經具備。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在此方面已有較為成熟的處置方案和管理經驗。我國十分重視固體廢棄物處置技術的發展,從“九五”的國家攻關計劃、“十五”的 863 計劃、“十二五”的國家支撐計劃到如今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固廢資源化”專項,連續數十年向固廢領域總共投入了數十億元的研究經費。此項目的實施有效地推動了固體廢物處置產業的發展,形成了多項國家級的科技成果。

病理科化學廢液作為一種有毒的化學試劑,須按照危險廢物交有資質的機構回收處置。但因各種原因,包括相應處置機構缺失、處置價格昂貴、監管不到位等,病理科化學廢物的管理成為醫療廢物管理中的難點。為了解決病理科化學廢液的處置問題,保護環境可持續發展,“中國醫療廢物可持續環境管理項目”在 6 個試點省中選擇吉林省開展了化學性廢液回收利用示范工作。從 2012 年開始到 2016年底,先后有 14 家醫療機構購買了化學性廢液回收儀,采用分餾技術將二甲苯廢液提純再利用,共回收再利用二甲苯 7173L。資源化利用從源頭上減少了二甲苯的使用,減少了化學性廢物的產生,也減少了因不規范處置而導致的環境污染問題。

我國醫療廢物資源化尚處在起步階段,醫療廢物資源化的實施涉及源頭的分類、資源回收利用機構的參與、監管部門的管理等多個環節,需要各部門的共同參與。要正確認識醫療廢物對于環境危害的雙重性,堅持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原則。目前國家關于資源化的政策法規尚處于鼓勵推進階段,未能起到保障醫療廢物資源化有序進行的作用,缺乏具體實施層面的法律規范。《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征求意見稿)中,雖然對“點對點”資源利用進行豁免管理,但如果相關配套政策未健全,回收體系沒有建立,無法滿足豁免條件,醫療廢物資源化將變為一紙空文。醫療廢物的資源化,須要建立各部門間的協調機制,加強行業規范與引導,尤其是設置資源利用企業的市場準入機制,對來源及去向進行監督管理,這是杜絕非法經營、實現醫療廢物資源化的必由之路。


報名留言

報名留言

副標題

報名留言
看樣項目名稱
*
企業名稱
*
聯系人
*
手機
*
電子郵件地址(無的,填 1@1.cn)
*
其他
驗證碼
 換一張
*
提交
首頁                  產品介紹                  業務公告                  新聞中心
021-37605588 (0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