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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發布《廢舊紡織品回收利用規范》團體標準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二維碼
發表時間:2020-03-25 10:35 《廢舊紡織品回收利用規范》團體標準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循環發展引領行動》《關于加快推進再生資源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的戰略部署,建設生態文明、推動綠色發展、壯大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積極響應國家推動“無廢城市”和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建設的工作要求,加快構建廢舊紡織品回收、運輸、貯存、分揀、消毒、再利用、再生利用全產業鏈,根據團體標準《廢舊紡織品回收利用規范》(T/CACE 012-2019)的有關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旨在發揮廢舊紡織品回收利用領域規范企業的引領作用,凝聚行業力量,提升科技水平,開展企業自律,推動行業規范健康發展。 第三條中國循環經濟協會廢舊紡織品綜合利用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廢紡專委會”)負責《廢舊紡織品回收利用規范》(以下簡稱《規范》)申請文件的受理、評價、公示、公布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四條 中國循環經濟協會廢舊紡織品綜合利用專業委員會對符合《廢舊紡織品回收利用規范》要求的企業予以公布,企業名單實行動態管理。 第二章 申請條件 第五條申請符合《規范》的廢舊紡織品回收利用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的要求,具有較好的產業發展基礎和較強的行業代表性。 (三)符合《規范》中有關規定的要求。 (四)企業建設項目相關手續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建設項目管理程序要求。 (五)企業生產及產品銷售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節能環保要求。 (六)安全生產條件符合有關規定要求,依法依規履行各項安全生產手續。 第六條符合本辦法 第五條所列條件的廢舊紡織品回收利用企業可向中國循環經濟協會廢舊紡織品綜合利用專業委員會提交《廢舊紡織品回收利用規范申請書》(附件1)及企業情況說明和相關資料清單(附件2),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七條同一個企業法人擁有多個位于不同地址的廠區或生產車間的,每個廠區或生產車間需要單獨填寫《申請書》。 第三章 評價與公布 第八條評價中國循環經濟協會廢舊紡織品綜合利用專業委員會對企業的申請材料進行綜合評價,并對申請單位進行實地考察,提出評價意見。 第九條 公布根據評價意見,將符合《規范》要求的企業名單在中國循環經濟協會或廢紡專委會網站上公示7日,對公示無異議的企業名單予以發布。 第十條實施符合《規范》要求的企業要加強組織實施,開展行業自律,結合產業發展情況,不斷提升自身發展水平。 第四章 組織管理 第十一條進入公布名單的廢舊紡織品回收利用企業要嚴格按照《規范》的要求進行相關經營活動,并對照《規范》定期開展自查。已公布企業的相關情況將在中國循環經濟協會或廢紡專委會網站、微信訂閱號上進行發布。 第十二條 協會和廢紡專委會將在政策扶持、標準化建設、技術對接、投融資服務、國際合作、宣傳推廣等方面對符合《規范》要求的企業予以支持。第十三條已公布企業應于每年3月31日前將上一年度工作進展情況及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報送至廢紡專委會。第十四條已公布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撤銷符合《規范》企業名單。 (一)不執行《規范》條件。 (二)報送的申請文件及相關材料有弄虛作假行為。 (三)發生重大安全生產和污染環境事故。 (四)發生重大違法行為。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中國循環經濟協會廢舊紡織品綜合利用專業委員會負責解釋,并根據行業發展情況進行修訂。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報名留言 報名留言 副標題 報名留言看樣項目名稱 * 企業名稱 * 聯系人 * 手機 * 電子郵件地址(無的,填 1@1.cn) * 其他 驗證碼 * 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