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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廢銅進口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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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9-05-15 11:18

1.導讀
廢銅可以分為廢六類和廢七類,具體的分類標準參見《從供應端分析禁止進口“廢七類”對銅價的影響》。中國海關總署對廢六類和廢七類有更加詳細的規定,其中廢六類(海關編號“7404000090”)是指包括廢黃雜銅(黃銅屑)、聚氨酯銅線廢碎料、廢黃銅水箱、1號廢紫銅、2號廢紫銅、廢紅黃銅、廢黃銅水箱等可以被企業直接利用的廢銅,是《進口廢物管理目錄》(2017年)的《非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目錄》中 “其他銅廢碎料” 的內容;廢七類(海關編號“7404000010”)是指包括帶殼廢電機、無殼廢電機、以回收銅為主的廢電線、廢變壓器芯等需要拆解和分揀才能夠使用的廢銅,是《進口廢物管理目錄》(2017年)的《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目錄》中的“以回收銅為主的廢電機等(包括廢電機、電線、電纜、五金電器)” 內容。2017年以來,固體廢物進口監管趨嚴,國家通過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實施限制廢銅的進口。我們研究發現,廢銅進口的影響因素主要有兩個:一是取消廢銅貿易單位代理進口并減少核定進口量;二是提高進口廢銅標準。

2.取消廢銅貿易單位代理進口,減少核定進口量
環保部修訂《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環境保護管理規定》,明確要求申請進口限制類固體廢物的企業應當為實際從事加工利用的企業,且屬于依法成立的具有固體廢物加工利用經營范圍的企業法人,表明只允許從事加工利用企業進口廢七類。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2016修訂版)》規定,進口列入限制進口目錄的固體廢物,應當經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審查許可。此外,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要求大幅減少固體廢物進口種類和數量,并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適時提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染環境防治法》的修訂,以提高對走私洋垃圾、feifa進口固體廢物等行為的處罰標準,維持限制類進口固體廢物的審查許可。


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2月23日,環保部對前七批固體廢物原料進口許可進行了公示。其中,廢七類(以回收銅為主的廢電機等)進口許可公示的內容符合以上法律規定,且與2017年相比,呈現以下特點:一是取消了貿易企業進口廢七類的許可。2018年建議批準的限制類申請明細表中刪除“進口單位”,保留“加工利用單位”。2017年貿易企業的核定進口量為97.7萬噸,占核定進口量的34.16%,而2018年國家取消了貿易單位進口廢七類的核定量。二是廢七類進口企業審查嚴格,核定的進口量大幅減少。從進口企業來看,審核通過的廢七類進口企業為臺州齊合天地、浙江巨東、浙江京城再生資源等大型拆解企業,小型拆解企業尚沒有核定進口量。從核定進口總量上看,前七批建議批準的廢七類核定進口量為19.45萬噸,僅占2017年前七批核定進口量的7.39%。從前七批廢七類核定進口量連續減少的趨勢來看,預計后期公布的廢七類核定進口量難有大幅增加,2018年廢七類核定進口總量將較2017年大幅降低。

2017年,中國廢銅進口量為355.76萬噸,根據我們此前報告《2018年貴金屬及有色金屬年報》(2018年1月11日發布)中廢七類進口比例71%進行計算,全年廢七類進口量為252.59萬噸,占核定進口量的88%,因此可以假設2018年實際進口自量占核定進口量的比例為80-100。2017年前7批廢銅核定進口量占全年核定進口量的92%,亦可以假設2018年前七批核定進口量占全年核定進口量的比例為80-100。對2018年廢七類進口估算參照表4所示,全年進口量為24.31萬噸,最小為15.56萬噸,如果以進口廢七類平均品位20%計算,2018年廢七類進口量為4.86萬金屬噸,最小為3.11萬噸。根據我們此前報告《從供應端分析禁止進口廢七類對銅價的影響》(2017年8月8日發布)的估算方法,2017年廢七類進口量為50.52萬金屬噸,則2018年廢七類進口量較2017年減少約45.66-47.41萬金屬噸,同比下降高達90.37%-93.84%。

進口列入非限制進口類固體廢物目錄的固體廢物單位,無需向環境保護部申領相關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但根據《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規定,要求完善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制度,取消貿易單位代理進口(2018年年底前完成),這表明非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也取消了貿易單位的進口代理,即亦只有從事加工利用企業才能夠進口廢六類。廢六類進口企業中,貿易企業進口量占比約20%,加工企業進口量占比約80%。根據2017年廢六類進口比例29%計算,全年廢六類進口量為103.17萬噸,約為72.22萬金屬噸(廢六類平均品位為70%),其中貿易商進口量約為20.63萬噸,約14萬金屬噸。貿易企業無法進口的廢六類在短期內無法被加工企業所進口,而廢六類屬于非標準品,加工企業與供貨方從接觸到最終達成協議和正常交易需要一定的時間周期。由于時間上的錯配,我們預計廢六類進口量的減少將至少延續到二季度末。

3.廢銅進口標準趨于嚴格
環保部發布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涉及廢銅品種主要有廢有色金屬、廢電機、廢電線電纜、廢五金電器等。該環境控制標準取代2015年的標準,并自2018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在本次廢銅標準修訂中,加強了對進口廢物中非危險廢物的夾雜物的控制以及提高了進口廢物自身品質的要求。

《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控制標準—廢有色金屬》(2017年)要求,其他銅廢碎料(海關編號“7404000090”,廢六類)中應限制其他夾雜物混入總重量不應超過進口廢有色金屬總重量的1.0%,而在2005年的標準中此項要求為不超過總重量的2.0%。

在2017年廢電機、廢電線電纜、廢五金電器等(廢七類)進口標準中,要求限制其他夾雜物的混入,總重量不應超過進口標的重量的0.5%,而在2005年的標準中此項要求為不超過總重量的2.0%。同時,在廢五金電器的進口標準中,將進口廢五金電器中可回收利用的金屬的含量限定為不低于廢五金電器總重量的80%,高于2005年的不低于60%的標準。

從市場了解的情況看,2017年以前80%的廢銅是不能夠滿足此標準的,2018年3月1日該標準的實施將對廢銅進口產生較大影響,預計沒有達標的廢銅將無法清關,導致廢銅進口減少。從廢七類看,根據表4提供的數據進行計算,2018年估算的廢七類進口量為3.11-4.86萬金屬噸,提高廢銅進口標準將影響其中2.49-3.89萬金屬噸的進口量。從廢六類看,2017年廢六類進口量為103.17萬噸,提高進口標準將影響其中82.53萬噸的進口量,約合57.78萬金屬噸(廢六類含銅量70%)。

4.結論
取消廢銅貿易單位代理進口,減少核定進口量以及提高廢銅進口標準等,影響的廢七類進口量為45.66-51.30萬金屬噸,廢六類進口量為57.78-71.78萬金屬噸。我們認為企業可以在東南亞等國家建廠拆解廢七類,然后以廢六類的形式進口廢銅,但這需要一定的時間周期,將使全球銅的供需受到影響,有可能擴大2018年銅的供需缺口,有利于銅價上漲。同時,提高廢銅進口標準相當于提高廢銅的拆解成本,亦需要銅價上漲以維持精銅和廢銅的合理價差,以保證廢銅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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