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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大關鍵詞:一文看懂2019年固廢處理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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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9-04-18 15:21

 2019年,在固體廢物處置方面,國內重點圍繞12大方向有序進行:
  關鍵詞1:危廢傾倒
  針對近年來屢次發生的危險廢物傾倒長江事件,根據介紹,生態環境部開展了“清廢行動2018”等專項執法行動,組成150個督查組進駐長江經濟帶11省市,對危廢傾倒點進行全面摸排核實。截至目前,向長江經濟帶11省市交辦的1308個問題已完成整改1304個,整改率達99.7%。
  不僅長江經濟帶,我國其他地區也面臨危險廢物處置能力不足、處置價格偏高等問題。
  我國工業體系齊全,危險廢物種類繁多,處置固體廢物技術性強,要考慮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匹配性的問題。到2017年,全國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7500萬噸,是2012年的2.3倍。但由于存在能力不匹配、分布不平衡等問題,凸顯了危險廢物處置能力的不足,再加上不同地區,一些行業不規范,引起價格不合理。
  下一步要制定實施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提升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夯實地方政府的主體責任,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要納入當地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把危險廢物處置情況納入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的范疇;加強執法監管,為企業發展提供公平環境;推動科學技術支撐,突破一批關鍵技術瓶頸。
  關鍵詞2:廢舊鉛蓄電池監管
  為了規范廢舊鉛酸蓄電池回收處理,近年來國家相關部門陸續出臺了多種政策措施。追溯到2016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率先對鉛酸蓄電池等4類產品實施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方案》明確,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負責制定發布鉛酸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辦法,落實生產者延伸責任,并于2019年底前完成。
  為防控廢鉛蓄電池環境風險,今年初,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九部門聯合印發《廢鉛蓄電池污染防治行動方案》,聯合開展廢鉛蓄電池污染防治行動,整治廢鉛蓄電池收集處理環境污染,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提高廢鉛蓄電池規范收集處理率。到2020 年,鉛蓄電池生產企業通過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實現廢鉛蓄電池規范收集率達到40%;到2025年,廢鉛蓄電池規范收集率達到70%;規范收集的廢鉛蓄電池全部安全利用處置。此后,又聯合交通運輸部印發《鉛蓄電池生產企業集中收集和跨區域轉運制度試點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試點地區鉛蓄電池集中收集和跨區域轉運制度體系初步建立,有效防控廢鉛蓄電池環境風險,試點單位在試點地區的廢鉛蓄電池規范回收率達到40%以上。
  “為防治廢鉛蓄電池污染,生態環境部將協調相關部門推動建立規范有序的收集處理體系,強化再生鉛行業規范化管理,嚴厲涉廢鉛蓄電池違法行為,建立污染防治長效機制,推動鉛蓄電池行業綠色高質量發展。
  關鍵詞3:醫療廢物監管
  近年來,在醫療廢物管理方面,我國不斷完善相關政策制度體系,推動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能力提升。據統計,全國343個地級市中333個建有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覆蓋率達到97%。接下來,生態環境部將進一步推進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能力建設,督促尚未建成或者處置能力不足地區,要加快推進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的建設。此外,將醫療廢物處置情況納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范疇,壓實地方的政府責任。
  關鍵詞4:固體廢物限制進口
  中國實施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分批分類調整進口固體廢物管理目錄,大幅減少進口種類和數量,針對的是固體廢物,不是原料產品。據我了解,各國根據國情不同,對于廢物的定義和管理也不盡相同。我國的法律對固體廢物定義有明確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88條規定,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半固態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的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
  應該說我國固體廢物進口管理政策的調整,得到了國內民眾的廣泛支持與擁護,也逐步得到了國際社會的理解和認可。
  關鍵詞5:“無廢城市”試點
  每年30多億噸工業固廢,5000多萬噸工業危廢,200萬噸左右的醫療廢物,約4億噸生活垃圾,都是這個新司局的監管對象。
  今年年初,國辦公布《關于印發“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計劃在全國選擇10個左右有條件、有基礎、規模適當的城市,在固體廢物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明顯進展。
  固廢處置還將得到法律支撐。《固廢法》修訂草案已通過司法部部務會審議,將報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
  關鍵詞6:民營企業發展
  民營企業既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力量,也是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主體。民營企業要發展好,必須自覺遵守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走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的新路。
  近期,生態環境部主要采取三方措施,支持服務民營企業發展:
  深化“放管服”改革,出臺和實施了生態環境領域進一步簡政放權等15項重點任務;
  與工商聯合作,提出大力發展環保產業等18項支持服務舉措;
  建立強化監督和幫扶機制,在督察執法中對企業既依法監管、又熱情服務,增強服務意識。
  關鍵詞7:重金屬污染防治
  2018年《關于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的意見》印發,進一步明確重金屬污染防控的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內蒙古、河南、江西等13個省區發布公告,在礦產資源開發活動集中的4個地市和63個區縣執行重金屬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據初步統計,2016年以來全國關停涉重金屬行業企業1300余家,實施重金屬減排工程900多個。
  關鍵詞8:化學品環境管理
  開展新化學物質登記,建立源頭管理的“防火墻”,防止存在不合理風險的新化學物質進入我國經濟社會;
  開展現有化學品環境風險評估與管控,發布《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第一批)》。現在已制定了一百多項排放標準,涉及上百項化學物質的管控;
  推動信息公開,制定有關的部門規章,要求企業公布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原料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的監督。
  關鍵詞9、10:危廢處理、環保規劃
  從全國來說,通過加強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我國危廢利用處置能力逐年提升,截止到2017年,全國的危險廢物集中利用處置能力是7500萬噸,是2012年的2.3倍。下一步,關于危險廢物產業發展,
  制定實施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提升危險廢物處置能力;
  夯實地方政府的主體責任,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要納入當地環境基礎設施建設;
  加強執法監管,為企業發展提供公平市場環境;
  推動科學技術支撐,突破一批關鍵技術瓶頸。
  關鍵詞11:固廢污染防治
  有關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污染防治,無論是原國家環保局、國家環保總局還是環保部,都曾將其作為一項重要工作。
  2013年,環保部全面啟動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但專門設立一個司負責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污染防治,這在我國環境保護歷史上尚屬初次。
  2018年8月,國務院進行機構改革。同年9月,生態環境部“三定方案”公布,增設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負責全國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及出口核準、固體廢物進口許可、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登記、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等環境管理制度。
  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設立后,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全面鋪開。
  關鍵詞12:強化監督
  強化監督工作是這幾年探索的行之有效的督促地方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力度、落實地方責任、解決群眾身邊突出問題、改善大氣質量非常好的方法,也是一個新的長效機制,將持之以恒地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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