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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展改革委等四部門關于建立健全本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體系實施意見的通知 二維碼
發表時間:2018-03-15 10:58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發展改革委等四部門關于建立健全本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體系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2018〕20號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發展改革委等四部門關于建立健全本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體系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委、辦、局: 市發展改革委、市綠化市容局、市商務委、市財政局《關于建立健全本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體系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3月21日 關于建立健全本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體系的實施意見 為配合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體系,推進再生資源回收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運體系“兩網融合”,推動本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增量與垃圾末端處置減量,從而實現資源循環再生利用,現提出建立健全本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體系的實施意見如下。 一、基本原則 進一步深化“兩網融合”,按照“以區為主、市場化運作、政府補貼”的原則,建立各區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點站場”體系,鼓勵市場化運作模式參與分類回收,財政予以適當補貼,建立健全本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體系。 二、主要目標 到2020年,全市建成“點站場”體系完整、運行順暢的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體系。 三、主要任務 (一)加快建立“點站場”體系 到2020年,各區因地制宜地通過新建或改擴建等方式,在居民區建立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服務點,方便居民和單位的交投出售;按照“全覆蓋回收服務點”的原則,建設具備分揀、轉運功能的可回收物集散場;根據實際情況,以街(鎮)為單元,依托現有中轉設施或通過空間規劃拓展,建設具備中轉、分揀、交投功能的生活垃圾可回收物轉運站作為體系補充。 (二)重構可回收物回收市場運行體系 各區綠化市容管理部門會同商務主管部門通過比選、招標等多種方式,確定至少1家企業承擔本區域內生活垃圾可回收物的回收,協調做好與生活垃圾源頭分類的銜接,督促企業做好各環節的數據統計和分品類計量工作,并建立可核實、可追溯數據系統。 (三)各區制定低附加值可回收物補貼辦法 各區政府為生活垃圾可回收物補貼的實施主體,對區域內確定的企業在本區內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按照回收總量給予補貼,用于市場價格補貼以及對分類、回收、轉運、處置等環節投入的支持。補貼標準原則上參照生活垃圾處置費標準,具體標準由各區自行制定,補貼資金由區級財政安排。各區在2018年6月底前出臺低附加值可回收物補貼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區相關部門監管職責以及對計量數據、補貼資金、臺賬制度、考核機制等要求。 四、政策保障 (一)研究市級支持政策 支持各區“點站場”體系建設,對符合條件的轉運站和集散場建設,納入本市循環經濟政策予以支持;對各區回收服務點建設,研究制定按照以獎代補方式,予以一次性補貼的政策。 (二)加強監管和考核 1.各區對生活垃圾可回收物轉運站和集散場建設和管理承擔主體責任。各街道(鎮)對轄區內所建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服務點承擔協調、建設或改擴建、管理的主體責任。 2.各區每年回收的低附加值可回收物,自2018年起至2020年,應逐年不低于各區產生生活垃圾總量的3%、4%、5%。2020年后,市相關部門根據歷年考核情況下達后續考核指標。市綠化市容局會同市商務委將定期對各區低附加值生活垃圾可回收物補貼實施情況和目標完成情況開展檢查與考核,檢查與考核結果納入各區政府領導班子年度績效考評范圍。 3.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行業協會要定期發布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市場價格和資源綜合利用企業信息,各回收企業要將回收的低附加值生活垃圾可回收物交由正規的資源綜合利用企業處置,確保回收資源再利用。鼓勵回收企業在第三方交易平臺進行公開交易。 附表:低附加值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指導目錄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 2018年3月7日 報名留言 報名留言 副標題 報名留言看樣項目名稱 * 企業名稱 * 聯系人 * 手機 * 電子郵件地址(無的,填 1@1.cn) * 其他 驗證碼 * 提交 |